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06〕6号)精神,现对组织本次课题申请工作做如下说明。
在符合本次申请工作的基本原则,符合《北京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工作条例(2005年6月修订)》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学校将优先从教改项目中推荐。
有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2006年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的办法》等信息,可登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高教处网页(http://gjc.bjedu.gov.cn)查看。《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可向校科研处索取。
科研处在收到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之后,负责其材料的汇总,并在5月15日向学校提交汇总材料。学校在5月22日确定推荐课题,签署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