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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6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的通知

2006年04月03日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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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有关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06〕6号)精神,现对组织本次课题申请工作做如下说明。

1.优先推荐原则

在符合本次申请工作的基本原则,符合《北京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工作条例(2005年6月修订)》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学校将优先从教改项目中推荐。

2.有关信息获得

有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2006年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的办法》等信息,可登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高教处网页(http://gjc.bjedu.gov.cn)查看。《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可向校科研处索取。

3.时间要求

申请者务必于5月12日前,将填写完成《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发送到kyc@mail.btvu.org邮箱内。

4.后续工作

科研处在收到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之后,负责其材料的汇总,并在5月15日向学校提交汇总材料。学校在5月22日确定推荐课题,签署单位意见。

科研处在5月22日公示推荐申报课题的情况。

科 研 处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