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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专业

护理学本科(专科起点)专业规则介绍

一、培养规格及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规格:护理学本科(专科起点),二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培养目标:培养现代护理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点面向基层的,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的应用型护理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崇高的理想和社会及专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作风修养和护理职业道德,具有献身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

1.具有一定的医学、临床护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及与本学科相关的人文社会学科知识。

2.能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临床护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3.能够运用所学理论为个人、家庭、社区提供健康教育和护理服务。

4.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和护理教育能力。

5.具有一定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运用英语和计算机的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学位目标:医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专业拓展课、实践课、修补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6学分。

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选修课:学位论文指南、英语Ⅲ(1)、英语Ⅲ(2)、学位英语(护理学)。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8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2学分。

统设必修课: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文献检索、护理伦理学、病理生理学、护理科研方法。

选修课:护理学基础(本)、护理心理学、护理礼仪、人际交流与沟通、护理美学、实用卫生统计学(必修)、临床营养学。

3.专业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2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40学分。

统设必修课:内科护理学(本)、外科护理学(本)、妇产科学与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本)。

选修课:危急重症护理学(本)、精神卫生护理学(本)、护理管理学(本)、药物治疗学(本)、老年护理学(本)、康复护理学、五官科护理学、皮肤与性病护理学、传染病护理学(本)、中医护理学、医疗纠纷案例分析、护理学基础讲座、学位课程综合考试(护理学)。

4.通识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4学分。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该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原电大或开放大学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开放大学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5.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6学分。

选修课:预防医学(本)、护理英语、护理理论。

6.实践课

实践课包括临床实践(护理学)和毕业论文(护理学),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北京开放大学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专业基础课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文献检索、实用卫生统计学、卫生法学、社会医学”为国家开放大学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课程,本专业与之共用同一大纲、教材、考纲和试卷。其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文献检索”为统设、必修。其他课程为统设、选修、省考,其中“实用卫生统计学”合作高校要求必选。

8.统设必修课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统一考试,选修课中选用国家开放大学统设课程,国家开放大学可提供相应的资源、教学及考试服务。

9.课程中如有实践环节要求,其成绩记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0.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应注意参考。国家开放大学据此提供各学期课程教学支持服务。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3学分

专业基础课:23学分

专业课:25学分

通识课:2学分

专业拓展课:0学分

实践课:8学分

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之和为71学分,与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一致。各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51学分。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本专业学制两年,北京开放大学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学生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本专业学位申请的规则按学位合作院校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五、学位规则

1.“学位论文指南”为学位课程,申请学位的学生必修。

2.统设必修课中的“内科护理学(本)、外科护理学(本)、妇产科学与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本)”为合作高校设定的学位课程。申请学位者要求4门课程成绩平均在75分(含75分)以上。

3.对申请学位的学生,合作高校还要进行一次含有上述4门学位课程内容的综合考试。因此实施性教学计划中应将上述4门学位课程安排在同一学期,以便学生完成课程考核后能及时参加学位课程综合考试,避免4门课程分在不同学期增加综合考试复习的困难。

护理学本科不含学位学费为10224元,学位申请费为1008元。

六、开设分校

西城分校、朝阳分校、石景山分校、海淀卫校工作站、崇文卫校工作站、北京卫校教学点、铁路卫校工作站、北京市昌平卫生学校工作站。